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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组织生活十项制度

党的组织生活十项制度应包括:“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日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谈心谈话制度、经常性提醒和批评制度、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制度等十项内容。

一、“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途径和载体。党员必须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党课,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分党委、党总支要加强对党支部“三会一课”的指导。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

(一)支部党员大会

1.会议时间和参会人员。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委员)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参加,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2.会议流程。(见附件1

(二)支部委员会

1.会议时间和参会人员。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委员)主持,支部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

2.会议流程。(见附件2

(三)党小组会

1.会议时间和参会人员。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每周党小组必须有活动。会议由党小组组长主持,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

2.会议流程。(见附件3

(四)党课

1.党课时间、授课教员和参加人员。每季度安排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组织。党课由上级党组织领导、支部书记或委员、党员,或邀请专家学者授课,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2.党课流程。(见附件4

二、民主生活会制度

1、办法和时间。学校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根据校党委的安排部署进行。学校各二级党组织或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根据学校党委的安排部署,以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民主生活会应当经常化,遇到重要或者普遍问题应当及时召开。

2.会议流程。(见附件5

三、组织生活会制度

1时间和参会人员。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以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后,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其中专题组织生活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主持会议,全体党员参加。

2.会议流程。(见附件6

四、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1、人员和要求。双重组织生活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锤炼党性,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监督的重要形式。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党小组)开展党的活动,召开组织生活会,应提前通知党员领导干部做好准备,按时参加。党员领导干部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要向所在党支部(党小组)请假。对未按规定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校党委要约谈提醒、督促改正。

2、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流程(见附件7

五、党日制度

1、时间及对象范围。党日制度是指由直属党组织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每月相对固定一天作为党员活动日,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活动的制度。党日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党日要求全体党员参加,根据活动内容,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参加。

2、党日活动流程(见附件8

六、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时间和要求。民主评议党员是党内实行民主监督、加强党风廉洁建设、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形式,必须认真组织实施。民主评议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结合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开展一次,在当年12月或次年1月进行。

2、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流程(见附件9

七、谈心谈话制度

1、对象范围、时机和方式。提倡和鼓励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员之间、党员相互之间广泛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党员遇有下列情形时,党组织应及时安排与其进行谈心谈话,沟通思想,了解情况,明确规定,提出要求:在干部职务、岗位调整、党员发展、评优、个人或家庭遇到重大变故、重大节日或婚丧喜庆事宜、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倾向性和苗头、群众举报、民主测评群众意见较大或其他原因有必要让本人就有关问题作出说明解释等情况时。

2.谈心谈话流程。(见附件10

八、经常性提醒和批评制度

1、原则和要求。实行经常性提醒和批评制度,要从关心爱护党员出发,严格要求提醒,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提醒批评要坚持以下原则:关心爱护、帮助提高;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惩前毖后、预防为主。

2、经常性提醒和批评流程(见附件11

九、请示报告工作制度

1、范围和时间。基层党组织要如实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党员一般每半年向所在支部汇报一次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除年度定期报告外,对个人有关重要事项要进行及时报告。

2、请示报告工作流程(见附件12

十、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制度

1、职责和要求。建立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制度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基础和前提。校属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主要是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确保每个党员及时编入党的一个组织,防止出现游离于组织之外的党员。

2、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流程(见附件13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手段。校属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规范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使党的组织生活真正严起来、实起来、规范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