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师组织部〔2020〕58号
关于做好2020年度
领导干部考核、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鞍山师范学院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办法(试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校党委拟从12月下旬开始相关考核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干部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学校全体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具体要求按《鞍山师范学院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办法(试行)》规定执行,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重要内容。
(二)考核时间。2020年12月21日—25日。
(三)考核方式
1、召开会议,民主测评。校党委根据考核任务,选调领导干部组建考核组,开展民主测评及述职。民主测评分为本单位(部门)测评、中层领导干部互评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测评三部分,其权重比例分别为:本单位(部门)测评占30%,中层领导干部互评占30%,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测评占40%。
(1)二级单位(部门)民主测评及述职。考核组到各单位后,召开民主测评大会,主要内容有三项:一是考核组组长讲话。二是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述职述廉。其中,行政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在会议上进行工作总结,领导干部进行书面述职述廉。三是参加测评会议人员根据述职报告及平时了解的情况,分别填写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测评表、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测评表。
(2)机关各部门民主测评。由机关党委统一组织,中层领导干部采取书面述职,参加测评会议人员一般为被考核部门全体教职工。
(3)中层领导干部互评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测评。结合中层干部年度述职大会同步进行。
2、个别谈话,认真调研
考核组通过个别谈话,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重点了解三方面情况:一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次评定意见;二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表现、担当作为、履职情况,特别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情况;三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意见建议。
对在民主测评中得较差票在20%以上的领导班子,优秀和合格票合计达不到三分之二或者不合格票超过三分之一的领导干部进行重点考核。
(四)相关要求
1、认真准备,精心部署
中层领导班子党政工作总结按校党政办公室《关于报送党政工作总结和工作的通知》要求撰写。
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内容主要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本年度发挥职能作用情况,完成重点工作情况。突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情况;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和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情况;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民主集中制和“一岗双责”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贯彻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情况和市委巡视整改相关要求等情况,字数一般不超过2000字,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由所属基层党组织书记审阅。
各直属党组织请在12月20日前将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asdwzzb422@163.com,机关各部门相关材料由机关党委汇总后统一上报。
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一)考核对象。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考核内容按《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要求执行。
(二)考核时间。2021年1月4日—8日。
(三)考核方式。各直属党组织书记向校党委现场述职,时间由党委组织部另行通知。基层党支部书记向上一级党组织述职,由各单位党组织自行安排,原则上在1月8日前结束。
(四)相关要求。述职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在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充分了解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紧扣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内容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字数不超过3000字,主要内容包括:
1、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情况。
2、党委(党组)书记履行抓基层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基层党组织落实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抓分管领域基层党建工作责任; 落实上年度述职评议考核整改清单和市委巡察反馈中涉及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整改等情况。
3、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施“强支部”工程、开展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党建制度落实年、深化党支部评星定级、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推广“辽沈智慧党建云平台”等情况。
4、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委和校党委工作部署和全校中心工作以及重点任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等情况。
5、推动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工作情况。
2020年12月28日前将电子版报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asdwzzb422@163.com。
三、教学单位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
(一)考核对象。各教学单位直属党组织,考核内容按《鞍山师范学院二级单位年度工作实绩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中党建群团工作指标体系(另发)要求执行。
(二)考核时间。与二级单位领导班子考核同步进行。
(三)考核方式。各二级党组织先进行自评,对照指标体系填写自评表(另发),直属党组织书记述职时会同述职报告一并提交。
党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