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师组织部[2022]25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级党组织:
按照中组部、省、市委组织部工作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贯彻落实《条例》的政治性严肃性
《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徽党旗的基础主干法规,是党徽党旗制作、使用和管理的基本遵循。维护党徽党旗的尊严,就是维护党的尊严,是各级党组织和每名党员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好《条例》的重要意义,把维护党徽党旗尊严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培训和指导检查,推动提升党徽党旗制作、使用和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重点任务
1、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党徽党旗知识作为党员教育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重要内容,要教育党员、共青团员、人民群众了解党徽党旗的历史和精神内涵,自觉规范使用党徽党旗及其图案,尊重和爱护党徽党旗。
2、规范使用党徽党旗。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可擅自制作党徽党旗,制作非通用尺度的党徽党旗要由学校党委批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应当、可以、不得使用党徽党旗的几种情形来使用党徽党旗及其图案,在规定的情形外使用党徽党旗及其图案要学校党委组织部批准。不得在党徽党旗上添加任何文字、符号和图案等,不得使用破损、污损、褪色的党徽党旗,不得制作、使用任何不符合本《条例》制法说明的党徽党旗。不得倒挂、倒插或者以其他有损党徽党旗尊严的方式升挂、使用党徽党旗。
3、严格党徽党旗管理。党徽党旗由学校党委组织部集中购买、配备和发放,各基层党组织要对照《条例》规定,及时排查党徽党旗使用管理情况,建立健全工作台帐,专人负责管理,及时更换不规范的党徽党旗,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具体安排
1、认真自检自查(9月26日前完成)。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对标对表《条例》规定,对党徽党旗工作进行认真自查,摸清党徽党旗配备情况、使用情况、管理情况,形成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帐。(详见附件1、2)
2、做好问题整改(10月10日前完成),要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要剖析原因,制度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对不符合规定的党徽党旗要及时清理,并对有关组织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整改不力的要追究责任,确保工作全覆盖无死角。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将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到基层开展检查督导。
3、抓学习培训(10月30日前完成)。抓紧抓好《条例》学习培训,学校党委组织部将组织直属党组织负责人及部分相关党务工作者培训,各基层党组织抓好本单位党务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学习培训可结合实际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进行。同时,要把党徽党旗知识作为党员教育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内容。(培训提纲将发至直属党组织负责人)
四、有关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基层党组织要确保《条例》落实到位,主动作为、加强监管、抓实抓细检查、整改和培训全过程、各环节,保证工作质量和效果。
2、建立健全机制。要持续推动党徽党旗使用和管理工作规范提升。在抓好检查、整改工作的同时,建立健全规范党徽党旗工作长效机制,有针对性地加强党徽党旗知识教育培训,切实帮助基层党务工作者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3、严格工作纪律。各基层党组织要严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结合实际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加强沟通协调,注意方式方法,有效推动检查、整改、培训工作稳妥有序进行。
各基层党组织请于2022年9月26日中午12:00前,将填好附件1、2加盖党组织公章,经直属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后报送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王艳芳
党委组织部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