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师组织部[2022]15号
关于开展第二批鞍山师范学院党建质量提升项目申报及首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验收的通知
校属各级党组织: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5号)、《中共鞍山师范学院委员会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提升主题活动方案》(鞍师委发[2020]12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第二批校级党建质量提升项目申报及首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标杆院系、样板支部申报
(一)申报条件
按照《鞍山师范学院开展新时代学校党建“对标联创”活动实施意见》(鞍师委发[2018]32号)文件明确的主要任务,严格做到“五个到位”,所属基层党支部普遍做到“七个有力”。重点符合下列条件:
1、标杆院(系)
第一,院(系)党组织原则上至少成立5年,且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第二,党的十八大以来,院(系)党组织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优化院(系)运行机制,模范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院(系)党总支会议制度健全、执行有力,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升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院(系)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第三,近5年来,院(系)党组织曾获得校级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较好”等次;积极开展党建研究、党建工作创新,并发挥推广示范效应;在高层次人才、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成效突出;积极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取得良好工作成效。
第四,近3年来,院(系)党组织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院(系)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突出问题;所属党支部在学校样板支部验收工作中未出现“验收不予通过”的情况。
第五,有条件在建设期达到《新时代高校党建“对标联创”活动重点任务指南(院<系>党组织》(附件1)所列要求。
2、样板支部
要按照《鞍山师范学院开展新时代学校党建“对标联创”活动实施意见》(鞍师委发[2018]32号)文件明确的主要任务,严格做到“七个有力”。重点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教师党支部原则上至少成立3年,学生党支部或师生联合党支部原则上至少成立1年,且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第二,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在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第三,近3年来党支部或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较好”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校级(含)以上优秀党员、师德典型、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教师党支部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学生党支部在推进思想教育、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中达到“示范性党支部”及以上标准。
第四,近3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师德师风等问题;所在学院党支部在学校样板支部验收工作中未出现“验收不予通过”的情况。
第五,有条件在建设期达到《新时代高校党建“对标联创”活动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附件2)所列要求。
(二)建设任务
入选的党总支和党支部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5号)、《鞍山师范学院开展新时代学校党建“对标联创”活动实施意见》(鞍师委发[2018]32号)和《高校党建“对标联创”活动重点任务指南》规定,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建设期内,创建标杆院(系),要着重围绕强化政治功能、破除“中梗阻”现象、抓好党建重点任务落实等出成果;创建样板党支部,要着重围绕严格“三会一课”、创新工作方法等出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高质量的党建工作体系;2、优秀基层党建工作法、典型案例;3、高校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4、有较大影响力的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高水平研究论文、专著;6、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
二、党建品牌申报
创建党建品牌一要紧扣中心工作,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要与单位重大战略部署、中心工作任务和党员工作岗位相结合。二要与单位的经常性工作相结合,在经常性工作的改进和优化中创建党建品牌。
基层党建品牌创建的基本要求:一是必须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必须面向基层、服务基层,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立足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四是必须激发党员活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验收
按照《中共鞍山师范学院委员会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提升主题活动方案》(鞍师委发[2020]12号)、《关于推进鞍山师范学院“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鞍师委发[2021]70号)文件要求,现就首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以下称建设单位)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首批8个鞍山师范学院“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附件3)。
(二)验收内容
1、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建设单位对照《关于推进鞍山师范学院“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鞍师委发[2021]70号)文件要求、《第二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和申报时提出的目标任务开展对标自查。重点围绕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抓好党建主责主业、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学校事业发展、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等进行自查总结。
2、重要举措落实情况。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总结落实:一是体制机制、组织机构、队伍建设等方面。二是资源投入、硬件设施、经费支持等方面。三是申报时提出的有关创建思路、建设措施等方面。四是机制创新、实践创新、方法创新等方面。
3、示范作用发挥情况。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展示经验凝练和示范推广:一是党建工作品牌、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项目、育人载体等方面。二是相关研究论文、专著等方面。三是典型宣传、网络推介、案例推广等方面。
4、信息平台维护参与情况。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总结信息平台维护与参与情况:一是“辽沈智慧党建云平台”定期上传内、容质量、频次等情况。二是向学校及上级单位推送党建信息、创新案例情况。
5、负面清单自查情况。对照《负面清单》(附件4),自查在建设期内是否存在负面清单所列情况。
(三)提交验收
1、验收材料要求。各建设单位认真对标对表对照、做好自查总结,提交《工作验收申请书》(附件5,可结合验收情况提供必要的支撑材料)、1份典型案例(要求详见附件6)。学院党总支在审核本院“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验收内容和经费使用情况,组织开展师生满意度测评(附件7),作出总体评价、提出审核意见,并在《工作验收申请书》、典型案例、支撑材料上加盖党总支公章,于8月31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学校党委在征询纪检监察部门、教师工作部门意见后,给予终审意见。
2、提交验收申请材料。各建设单位按照要求提交验收申请材料,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是上报电子版和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工作验收申请书》和创新案例。支撑材料,可将电子版打包一并上报。
二是建设单位名称的规范写法:XXX学院党总支XXX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此次党建质量提升项目申报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验收工作,强化领导和指导,严格对照验收标准和要求,精心组织安排,确保验收质量和验收进度。各建设单位要以此为契机,深入盘点总结,凝练经验特色,及时完善升级,夯实建设成果,着力健全完善党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推动学校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2、严格把关,真验实收。通过验收的单位要及时推进工作进展,总结经验成效,充分发挥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暂缓验收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找准问题根源,加强工作整改,力争经半年延长建设期后高质高效地实现建设目标,接受二次验收。最终验收未通过的单位将予以撤项,并追回支持经费,取消本支部两年内申报校级及以上有关党建创建项目的资格。
3、各建设单位要及时发掘、凝练、宣传建设经验和培育成果,强化品牌塑造,提升示范成效,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全校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件:
1、新时代高校党建“对标联创”活动重点任务指南(院<系>组织)
2、新时代高校党建“对标联创”活动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
3、“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验收对象名单
4、“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负面清单
5、“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验收申请书
6、典型案例要求
7、“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单位工作满意度测评说明
党委组织部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