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职能
党委组织部是在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全校党的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学校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学校基层党建规划,负责学校基层党建和干部工作相关制度建设。
二、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调整和优化党组织设置;负责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督促指导各级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筹备组织学校党员代表大会;指导各二级党组织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组织工作,并做好换届提醒。
三、负责党员队伍建设。负责党员教育培训、管理服务、激励关怀等工作;负责开展党内集中教育和党员经常性教育;负责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加强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负责党内统计工作。
四、负责干部队伍建设。负责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各部门(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和输送工作;负责中层干部、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训、挂职锻炼等工作,为学校党委科学、合理使用干部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干部年度考核、任期考核、试用期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负责对中层干部和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进行审批管理。
六、负责干部、党员组织处理工作。
七、负责学校机构设置、职能划分和人员编制工作。
八、负责学校党校工作。负责学校各级干部、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指导二级学院做好普通学员班培训等工作。
九、负责开展各二级单位年度工作实绩考核工作以及“两优一先”表彰工作。
十、协助省市有关部门做好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荐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